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2018-01-02 来源:姑苏晚报 浏览:3140
老年人住房反向抵押养老保险自2014年7月开展试点已有三年多。作为一个新兴事物,以房养老”保险开展得怎么样“了?老百姓有何反应?今后如何推进?记者就此采访了保险监管部门、保险机构和业内人士。
承保不足百人
2014年7月1日,保监会在北京、上海、广州、武汉开展老年人住房反向抵押养老保险试点,这意味着保险版“以房养老”正式开闸。
住房反向抵押养老保险,是将住房抵押与终身养老年金保险相结合的商业养老保险,即60周岁以上拥有房屋完全产权的老人,将其房产抵押给保险公司,继续拥有房屋占有、使用、收益等处置权,并按照约定条件领取养老金直至身故。老人身故后,保险公司获得抵押房产处置权,处置所得将优先用于偿付养老保险相关费用。